為響應中國佛教協會在2017年4月19日發出的關于《尊規持戒 去偽匡正 共同維護藏傳佛教活佛形象》的倡議,根據《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》,現對 微信公眾平臺“活佛”、“仁波切”等稱號的使用作出如下規范調整:
1、用“活佛”、“仁波切”等稱號注 冊或修改微信公眾號昵稱、功能介紹,需要提供中國佛教協會統一制發的《藏傳佛教活佛證》、身份證等資質材料。
2、在歷史上已經注冊“活佛”、“仁波切”等稱號作為昵稱或功能介紹的微信公眾號,微信公眾平臺會要求微信公眾號運營者補齊資質材料、修改昵稱、 修改功能介紹,或對微信公眾號采取關閉措施。關于資質材料的遞交、補齊,請微信公眾帳號運營者留意站內信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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